问:借款先扣利息合法吗?
答:司法实践中,借贷双方当事人往往在借款时将借款利息直接扣除,贷款人只是将扣除利息后的本金交付给借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的本金为实际借款数额,借款利息也应以实际借款数额为本金进行计算。
比如李一借款王二100000元,但是借钱的当下就扣除了利息5000元,实际只交付95000元,那么王某需要归还的本金为95000元,而非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