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隐瞒重大事实。开发商可能隐瞒自己没有开发资质或没有预售许可证、没有土地使用权或未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建的商品房项目已经设定抵押等事实。所以律师建议购房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前查看开发商的“五证”。
2、开发商逾期交房。所以一定要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最好约定在逾期多长时间后,买受人退房的权利。
3、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或广告宣传的不一致。
4、开发商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办理业主的房屋产权证书。
5、开发商将商品房“一房二卖”。
6、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当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问题达到何种程度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7、商品房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或将不应计算面积的部分计入公摊面积。
8、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不能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